首页  部门概况  发展规划  高教研究  校史研究  决策参考  延大首页 
高教研究
 高教研究 
 高教动态 

国务院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提出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国务院《“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今天对外公布,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城镇新增就业5000万人以上,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规划》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以下目标: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创业环境显著改善,带动就业能力持续增强;人力资源结构不断优化,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8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劳动者素质普遍提高,适应就业形势变化能力不断增强。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约1.7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50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比重达到32%,技术技能人才短缺状况有效缓解。”

  《规划》强调,要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多方位拓宽就业领域。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着力支持科技含量高的智力密集型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各类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

  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岗位,统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落实学费代偿、资金补贴、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健全基层服务保障机制,畅通流动渠道,拓展扎根基层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通道。

  要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能力。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市场供需衔接和精准帮扶。加大就业见习力度,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为强化劳动者素质提升能力,《规划》中“新招”“实招”不断:

  ——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技能就业专项行动,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开展创业竞赛、技能竞赛、创业实训等“试创业”实践活动和电子商务培训活动,并按规定将其纳入创业培训政策支持范围。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适应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需要,将就业创业有机融合,建立涵盖学校内外各阶段、求职就业各环节、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

  ——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统筹实施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农技特岗计划等专门项目,选拔派遣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

  ——继续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依托优势基础学科建设国家青年英才培训基地。

  ——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分类管理,探索建立国家资历框架,引导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建设一批高水平的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加快培育大批具有专业技能与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人才。

  ——建立全国高校继续教育质量报告制度,强化高校继续教育责任主体意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制定实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激励政策、有利于校企人员双向交流的人事管理政策,落实学生实习政策,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培训急需紧缺人才。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延安大学规划处
地址:中国·陕西·延安大学规划处
电话:0911-2650063  邮编:716000